7745428-3019625  

中華台北棒球賽事成了全民話題熱事/圖片擷取自網路

從李安獲奧斯卡導演獎 到中華隊經典棒球賽晉級 台灣仍最缺:文創經濟大戰略

馬英九總統罕見地於今(2013)年農曆除夕前五天,接見台灣五家無線電視台(台視、中視、民視、華視、公視)的總經理,指出台灣充斥境外電視節目,特別是戲劇節目自製率偏低,應該趕緊推動改革,製作更多優質節目。可說呼應《多汁報》首期的批判,台灣有線無線電視台一再重播〈中國《甄嬛傳》高收視率=台灣「文創業」高失業率?

〉一文。

 

馬總統關心在台灣經濟產值相對不大的電視戲劇產業,令人叫好;但是他的指示,卻似乎是影視文化產業局長或司長級工作;而未能徹底檢討,台灣的影視競爭力已經逐漸被韓國與中國超越,一國之總統與行政首長應該提出什麼國家文創經濟的大戰略。

 

事實上,台灣於2010年1月7日由立法院三讀通過,馬英九以「總統令」公佈的《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》,其中第六條也已經提到,文化部「應擬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政策,並每四年檢討修正,報請行政院核定,作為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之政策依據」。

 

馬總統或許當時已知,今年春節八點檔無線三台都播大陸劇,僅是台灣每年首播或重播境外戲劇共一萬小時以上的冰山一角;從台灣境外戲劇大宗除了美、日兩個文化強權外,多是來自韓國與中國這兩個保護其本國影視產業政策最用力、最徹底的國家。

 

不禁令人想起,1995年自許是「亞太媒體中心」的台灣政府,在資本主義強權的「自由經濟」與WTO「經貿外交」的號召下,犧牲了在地產業與從業人員的就業正義,讓「創意台灣」或「品牌台灣」如今竟變成「境外戲劇中心」。

 

馬總統至今還在強調,「我國電視全面數位化」及「推動高畫質節目產製」的單一部會首長與局司長級的「技術/科技」層次的「戰術做法」。台灣的文創經濟大戰略,起碼應該是從經建會主委與政務委員,一直拉高到行政院長層級,評估國際與區域文創市場形勢,進行中長期的規劃與法令修訂研擬,然後積極制定。

 

馬總統指示這五位電視台總經理配合改革,卻似乎聽不到類似總統府國策顧問、大塊文化創辦人郝明義的建言:總統需要告訴台灣人民,台灣的產業「發展戰略」是哪「一個方向」。馬總統及江揆,都要讓我們感受到:政府如何更有自信、更堅定地,以最高的效能來制定,如何嚴格規範播放境外連續劇/電影的時數,同時,也更大膽地提高本地影劇產製的補助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在地的影劇節目創作凋零、產業沒落,除了老中青的影劇文創人出走與失業問題外,包括最重要、最有附加價值的影視編劇與監製人,造成嚴重斷層;更嚴重的是,長期以往,台灣自身的文化的主體化認同、差異化品味、多元化價值,有逐漸喪失之虞。

政府行政團隊、民意代表、媒體輿論,未能嚴肅面對與嚴厲督促。當李安執導的《少年Pi》美國製作出品的電影全球叫好叫座,李安二度奪下奧斯卡最佳導演獎;大家只能一起一頭熱、一遍賀喜,自我感覺良好,卻因台灣的文創產業自我信心低落,只能以李安是台灣人或華人為驕傲,聊以短暫自慰,但無助改變台灣影劇人才的困境。大家只能一起馬後砲、錦上添花、事後諸葛,卻因台灣的國族文化認同模稜兩可,只能以《少年Pi》曾台中與屏東拍攝,當成電影文創觀光的短線看板,但無助有效形塑電影工業的發展;電影的源頭是編導人才與製片企畫,是原創小說與創意敘事,是人物情節與場景設計;而非劇組進駐的食宿與交通消費、也非人工造浪池、動物園或國家公園的真實場景。

 

如果像某公廣集團的電視台總經理所說,一再重播高收視率的境外戲劇是一種「自然市場會決定一切」的「必要之惡」;那就是一種商業傳媒的定位,但這種「自然」卻不保證「自由競爭」,因為最後總是大財團大資本的大獲全勝。

 

如果像這位總經理強調,一再重播高收視率的境外戲劇是也是一種「保障公眾視聽權益」的電視服務「核心價值」;那只是顧及一部分大眾的權益的滿足--如此的保障,卻會造成另一部分大眾或分眾、少眾或弱勢的權益喪失,將無緣觀賞比較小眾或分眾、或比較藝術的、比較特殊品味的戲劇,以及其他類型的電視節目。

 

當一定有電視劇消費者就是想一看再看《甄嬛傳》,是種好的休閒娛樂活動;《甄嬛傳》也可能有「失眠心理舒壓」、「學習社交手腕」的好處。但若試想,像人們抽煙或開自用車一樣,政府絕不能因為,個別的人民抽煙或開車各能得到某些好處,就忽略要去制定適用於整個國家永續幸福富裕發展的「管制人民健康」、「改善空氣污染」的政策。

 

1995「亞太媒體中心」夢已醒 2013台灣已是「境外戲劇中心」 

<編按>由文化部(前身為新聞局)經費創立的公廣集團成員「中華電視台」,2012年12月10日起重播《甄嬛傳》,2012年內已三次播出,可說是標榜「讓台灣多元文化價值可以突顯,同時讓媒體之公共服務功能更加強化」的公廣集團,及「為健全公共電視之發展,建立為公眾服務之大眾傳播制度,彌補商業電視之不足」的《公共電視法》(1997年立法院三讀通過)的諷刺!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文創傳媒‧多汁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